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于2020年11月13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9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园山街道安良社区三角龙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园山街道安良社区三角龙片区调整为3年6个月,现对该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园山

安良社区三角龙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安良股份合作公司

178637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5006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和一处不少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62346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工业区块线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龙岗区园山街道安良社区三角龙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