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分别于2020年4月9日、2020年7月16日、2020年9月2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5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埔厦片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春洋片区、平湖街道新祠堂片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等4个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埔厦片区调整为3年9个月,其他调整为3年6个月。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横岗

六约社区埔厦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

222678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落实一所不小于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不少于1788㎡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77937㎡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9个月,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 

④在单元规划阶段落实工业区块线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2

龙岗

五联社区春洋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碧海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7818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347.5 平方米的公园绿地、不少于2401 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地、一处不少于12200 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6051.9 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3

平湖

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

132155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8971 平方米公园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59523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4

平湖

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

111832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27322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567平方米公共绿地、不少于463平方米水域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55808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 2020年9月2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1.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埔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春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