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深龙更新整备规〔2020〕2号,下称《实施细则》)将于2023年6月19日到期。为进一步推动重点更新单元开发,持续规范重点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活动,现就对《实施细则》予以修订事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3日止。
二、公告期间,市民和各单位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55-89623122)
三、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21楼 邮编:518172 电子邮箱:lgqcsgxj@lg.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