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地字第44030720200000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园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01-01地块位于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平湖大道与鹅溪路交汇处东侧,目前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000004号)。现深圳市鼎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将机动车泊位数“1429辆(自用1429辆,公用0辆)”变更为“1017辆(自用1017辆,公用0辆)”。

  备注增加“本地块机动车泊位数应在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园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01-02地块额外统筹配建264辆,在溪南路下方空间额外统筹配建92辆,在湖岭路下方空间额外统筹配建56辆”,“本证与01-02地块、地字第440307202200236号、地字第44030720220023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使用方有效”。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安大道309号

  3.项目现场

  地址:平湖街道平湖大道与鹅溪路交汇处东侧

  (二)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三)网上展示

  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变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28948168,邮编:0755-518100。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