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已经龙岗区政府批准,现对坂田街道大光勘旧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9月7日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坂田 | 大光勘旧村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大光勘股份合作公司 | 41864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12200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4653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旧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