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实施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8-12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惠华路与山厦路交会处西北侧。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审批情况的复函》(深龙更新函﹝2021﹞232号),本次申请确认范围为平湖街道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拆除范围,申请确认范围面积为132386.7平方米(见附件1)。

  深圳市远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本次申请确认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远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平湖街道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的实施主体。现将申请确认范围内的建筑物现状情况、原权利人、搬迁补偿安置情况(见附件2)及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一楼公示栏);

  (二)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三)该项目现场、深圳市山厦股份合作公司;

  (四)《深圳侨报》《深圳商报》;

  (五)网站: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https://www.lg.gov.cn/bmzz/csgxj/xxgk/qt/tzgg/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12日起到2022年8月18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8948903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提交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2楼6号城市更新咨询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深圳市远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平湖街道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的实施主体。

  特此公示。

  附件:

  1.平湖街道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拆除范围建筑物权属分布图

  2.平湖街道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拆除范围物业权属、搬迁补偿完成情况和建筑现状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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