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城街道回龙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城街道回龙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经市建环委2008年第1次会议审批通过,规划修改分别于2011年2月和2021年1月获得批复。鉴于一期已建设完成,二期已确认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尚模发展有限公司,三期未确认实施主体,申报主体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和二期实施主体深圳市尚模发展有限公司联合申报对已批规划申请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平西路和爱心路交汇处,南靠龙平西路、北临回龙路,位于规划地铁16号线龙岗汽车站500米辐射范围。

  二、修改原则

  在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及各分期可实施性的前提下,对已批规划的支路道路线位、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公共配套设施、地块指标、分期实施方案、城市设计及建筑控制要素等非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支路道路线位的修改

  为确保该更新单元实施后,周边规划道路全部开通,在保证道路红线宽度不变的前提下,微调规划一路道路线位至更新单元范围内。

  (二)关于城市更新单元范围的修改

  由于规划一路线位修改后涉及353.0平方米已批规划道路用地需统筹修改为公园绿地(G1),将其划入到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城市更新单元用地面积由236440.2平方米修改为236793.2平方米。

  (三)关于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的修改

  结合已批规划三期范围土地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处置意见,对已批规划三期范围用地进行整理。

  1.更新单元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141759.3平方米修改为132834.5平方米,共减少8924.8平方米(减少的用地全部位于三期内),三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51935.5平方米修改为43010.7平方米。其中,07-06-02地块用地面积由15056.8平方米修改为15053.2平方米,减少3.6平方米;07-08-01地块用地面积由36878.7平方米修改为27957.5平方米,减少8921.2平方米。

  2.更新单元公共利益用地面积由94680.9平方米修改为103958.7平方米,共增加9277.8平方米(增加的用地全部位于三期内),三期公共利益用地面积由16502.9平方米修改为25780.7平方米。其中,07-08-02地块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由3337.7平方米修改为7126.7平方米,增加3789.0平方米,为解决项目学位需求,建议明确发展备用地作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于配建18班小学;将已批规划六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07-08-03(659.7平方米)、07-08-04(17.0平方米)、07-08-05(245.2平方米)、07-08-06(312.8平方米)、07-08-07(51.5平方米)及07-08-08(349.4平方米)地块整合为07-08-03(659.7平方米)、07-08-04(1230.5平方米)及07-08-06(349.5平方米)地块,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面积由1635.6平方米修改为2239.7平方米,增加604.1平方米;结合现状不可移动文物划定一处文化遗产用地(GIC8)07-08-05地块,用地面积为979.5平方米;划定两处二类居住用地(R2)07-08-07、07-08-08地块移交政府,用地面积合计2436.0平方米,未来结合周边地块统筹利用;划定一处公园绿地(G1)07-08-09地块,用地面积为353.0平方米,用于扩大现状回龙埔公园。

  3.依据《深标》关于土地混合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地块指标,07-08-01地块用地性质由已批规划商住混合用地(R2+C1)优化为二类居住用地(R2)。

  (四)关于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为提升片区公共配套服务水平,本次规划修改根据《深标》、《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编制技术规定》)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重新核定已批规划配建的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名称和配建规模(除一期已建成),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由7567平方米修改为15130平方米,增加7563平方米。

  1.公共配套设施名称、位置以及规模修改:将07-06-02地块环卫工人休息站修改为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由7平方米增加至10平方米,并调整至07-08-01地块;将07-06-02地块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由60平方米增加至120平方米,并调整至07-08-01地块。

  2.新增公共配套设施:07-08-01地块新增1处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占地2700平方米;新增1处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新增1处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新增1处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新增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新增1处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新增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新增1处托育服务机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新增1处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五)关于地块指标的修改

  1.规划容积由560530平方米修改为568093平方米,共增加7563平方米(增加的建筑面积均为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其中07-06-02地块规划容积由59606平方米修改为59539平方米,减少67平方米(原规划为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站,相应面积调至07-08-01地块),规划容积率由3.959修改为3.955;07-08-01地块规划容积由140759平方米修改为148389平方米,增加763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由3.8修改为5.3。

  2.为保证项目回迁需求,07-08-01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139759平方米修改为139599平方米,减少16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1000平方米修改为1160平方米,增加160平方米。

  (六)关于分期实施方案的修改

  为推进项目尽快实施,在保障公共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将已批规划二期、三期合并为二期,并分为二期(南区)及二期(北区)。

  (七)关于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要素的修改

  1.关于建筑限高:因增加公共利益用地,地块容积率被动提高,并结合城市设计分析,07-08-01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修改为150米;07-06-02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修改为120米,更新单元下阶段设计应满足樟坑径机场的航空限高要求。

  2.关于公共开放空间:在公共开放空间总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优化07-08-01地块公共开放空间位置及边界。

  3.机动车出入口修改:根据支路道路线位修改及城市设计方案,优化07-08-01地块人行、车行出入口数量及位置。

  4.关于公共车行通道:为解决该更新单元范围用地、北侧现状旧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用地的车行出入问题,于07-08-01地块北侧增设一条东西向公共车行通道,公共车行通道宽度为9.5米,产权归政府,需24小时无条件向公众开放。

  5.按照《编制技术规定》要求,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控制图——地上空间控制图”及“建设用地空间控制图——地下空间控制图”。为优化地下车行交通以及提高地下空间的使用效率,于07-08-01与07-06-02地块间设置地下非公共车行通道。

  6.更新单元范围涉及一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上角环炮楼院,下阶段建筑设计方案应结合上角环炮楼院塑造历史文化节点,充分展现片区历史文化特色。

  7.更新单元规划中未注明的绿化覆盖率、透水率、建筑覆盖率及停车位等指标依据《深标》予以核定。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9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回龙埔片区上角环村

  (二)网上展示

  龙岗区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止。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邮编:518100),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邮编:518100

  联系人:吕工,电话:0755-28948760;传真:0755-28948122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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