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3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0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的前提下,一方面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创建廉洁机关与学习型机关,努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政、专业、高效的干部队伍;另一方面重点围绕80公顷土地供应和4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两大任务,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全力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申报城市更新固投平台总数为169.39亿元,占全区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0.09%,与去年同比增加39.3%;土地供应23.39公顷、地价收入1.45亿元;局业务会完成计划审核5个,涉及用地面积49.76公顷;完成规划审核9个,涉及用地面积119.38公顷;实施主体确认4个。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规章。修订《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提升党建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新录用公务员3名,调入副科级干部2名,完成8名科级干部试用期转正、2名正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摸排聘员近亲属从事城市更新行业情况,协调区委编办同意延长49名购买服务人员服务期限。三是创建廉洁机关。制定“廉洁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抓好常态化廉政等5项“规定动作”,推行“贴近家庭”式廉政警示教育等6项创新性工作,全力配合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六组进驻开展巡察工作。四是打造学习型机关。围绕专业知识、前沿探索、案例研究、内部管理等学习重点,通过专家讲座、科长大讲堂、文化沙龙等方式开展学习。

  (二)全力以赴推动城市更新专项行动。一是倒排供地项目工期。制定了城市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将土地供应任务分解至27个具体项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合理安排各项目规划批复、集体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完成的时间节点。二是加快公共用地移交。协调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位、街道以及区查违、住建等部门,推动满足移交入库条件的公共设施用地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对20个项目的建筑物提前拆除备案事宜,出具13份意见,助力15个道路建设、轨道交通、治水提质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全力做好用地出让保障。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各街道沟通,做好项目集体资产处置备案、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等工作,推进27个供地项目加快土地出让。

  (三)集中力量冲刺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一是全面梳理掌握实情。从可能产生固投的续建项目、今年拟开工项目、可能产生固投的项目3个维度,系统梳理出71个城市更新项目,计划总投资404.1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5个,计划投资173.25亿元;新建项目9个,计划投资76.06亿元;前期项目17个,计划投资154.82亿元。二是全程跟踪项目入库纳统。全程跟踪在库项目投资情况,会同区统计局解决固投无法录入统计问题,全力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入库纳统手续。三是精准有效服务企业。协调市局实行以金融机构保函形式代替现金缴交保证金的方式,缓解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金压力,主动服务星河圆通、合正等企业,推动解决权属争议、集体资产处置、产权注销等问题。

  (四)创新机制提升城市更新工作水平。一是优化“更新+整备”机制。优化联动适用条件、工作流程、工作要求,规范调入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的工作机制,研究实施木古河道等8个项目一揽子解决方案,加快近期急需实施建设的重要公共设施用地落实。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移交操作规则。根据城市更新项目拆建比情况,出台《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土地移交率及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审查操作指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操作规则,为城区发展提供更多可利用空间和公共配套设施。三是研究制定我区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政策。拟定《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优化审批程序,完善综合整治全链条操作流程,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市场参与。四是出台重点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制定实施《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规范重点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的活动。五是完善城市更新计划清理机制。按照1年内未完成土地信息核查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的计划清理工作原则,对7个计划清理对象进行分类处置。

  (五)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质增效。一是推进工业区连片改造区划定。启动工业区连片改造区划定工作,筛选出总面积为18.5平方公里的潜力范围,初步划定7.9平方公里的连片改造区。同时,推动大和麻地工业区和西坑社区GX01城市更新单元连片改造试点工作。二是研究推动大运枢纽片区利益统筹。梳理完善大运枢纽片区相关地块利益统筹方案,深入剖析大秦电器用地回收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通过“先土地整备、后城市更新”方式促成谈判的实施路径,对联合更新单元计划立项存在闲置用地处置、建设指标分量等问题提出解决思路。

  上半年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短板:一是“钉子户”问题仍是制约城市更新实施的关键;二是全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仍亟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在廉政教育和监督方面,方法不够多、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大,缺乏8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对此,我们将正视不足,切实加以改进。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提升工作水平,加快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努力完成城市更新供地80公顷、固定资产投资400亿元两大目标任务,推动队伍建设与城市更新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建引领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建、人事、宣传、办公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区委有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工作部署,认真对照上级关于各领域、各行业工作规范及制度,全面查找管理漏洞,排查廉政风险;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实行明察暗访结果与考核及评优挂钩。三是加强队伍管理。强化中层干部队伍管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注重在廉政方面考察辨别干部、选用干部;组织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要求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述职述廉;加强干部轮岗管理,对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每2-3年进行轮岗交流。

  (二)抓好供地考核任务落实。一是加大力度推动供地项目。聚力河包围片区项目一期、南门墩更新单元一期等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分组包点机制,落实责任到人,协调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实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定期现场调研核实,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二是加快推进供地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在土地出让环节,预先受理审查供地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摸清项目涉及办理的前置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同步办理。三是定期督办强化责任落实。联合区督查室每季度对专项行动过程中各部门、各街道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办并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及奖励,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落实。一是深挖潜力应统尽统。联合区统计、发改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力度,督促布吉金稻田改造项目三期、金源工业区等9个新建项目尽快入库纳统;加强部门协同,推进鹅公岭社区园岭片区项目一期、保安片区更新单元一期西片区等17个前期项目尽早达到统计入库条件。二是供地固投联动互推共进。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行动供地项目,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时督办为抓手,推进土地供应和固定资产投资双向联动,互推共进,整合力量确保顺利完成400亿元投资任务。

  (四)强化规划统筹保障发展空间。一是统筹编制“十四五”规划。在对近五年来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地形、权属、交通、市政等要素条件,明确重点地区和实施时序,按照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转型、优化城市空间品质的要求,提出“十四五”规划期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总体方向、目标与策略,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保障机制。二是推动工业区连片改造实施。充分对接国土空间发展规划、产业规划,进一步明确连片工业区改造的实施时序和规模,科学配置和集中布局产业用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计划立项和规划审批等工作,推动2个连片改造试点项目的实施。三是完成平湖枢纽等五大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推动五大重点片区城市设计的实施落地,为更新单元的审批审核工作提供指引,强化更新单元的公共空间、慢行系统、二层连廊系统等内容的统筹规划,引领城市更新单元集中区域特色风貌的打造。

  (五)注重创新实现城市更新高质高效。一是形成常态化计划清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符合计划清理情形的项目,完善应对措施和后续处理方法,全面有序推进计划清理工作。二是出台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按程序报批印发,填补政策空白。三是建立外部移交用地实施操作规则。修订完善《关于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实施管理规定的操作规则》,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结合公共设施项目的实际需求及建设时序,筛选建立外部移交用地项目库。四是加快制定旧屋村范围认定操作细则。研究制定旧屋村范围认定操作细则,进一步细化项目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技术规范以及材料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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