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更新局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2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区城市更新局深入贯彻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六届一次党代会、人大会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城市发展品质、加快存量土地二次开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生活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布局和功能为目标,严守工作纪律,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三五”取得了良好开局。

  一、工作回顾

  2016年,龙岗区新纳入市城市更新计划的更新单元12个,涉及拆除重建范围面积约155.9公顷,其中工业区升级改造的更新单元4个,总拆除重建面积约25.8公顷,约占全年新批计划总拆除重建面积的17%,为打造深圳东部中心提供产业支撑;旧村改造项目4个,推动公共配套完善和城区面貌改善;坂雪岗科技城06-1、06-3属于坂雪岗科技城重点片区项目,推动了产业升级。

  2016年新批规划6个,涉及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约78.3公顷,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47.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74万平方米,其中居住138.5万平方米,商业62.8万平方米,产业56万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8.2万平方米(含6所幼儿园、6所社康中心、6所文化活动室、5处公交场站);土地贡献率达39%,共提供学校6所,保障性住房14.4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2.1万平方米,产业空间104万平方米(比现状增加58万平方米)。6个新批规划的更新单元提供的配套除满足自身需求外,对周边公共配套均有正贡献。

  2016年,完成了回龙埔新工业区更新单元等7个项目的实施主体资格确认,跟踪推进坪地中心村更新单元等10个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事项,出具星河智荟等15个项目预售监管意见。

  2016年,通过城市更新拆除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其中消化存量违法建筑72万平方米,协助十大专项行动查违专项指挥部完成2016年查违任务,促进了存量土地再开发利用。

  2016年,通过城市更新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共开工1061套,约占全区(9843套)11%;竣工5720套,约占全区(8158套)62%,面积约28.5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城市更新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累计开工12237套,面积约65.1万平方米,已竣工8213套,面积约40.61万平方米。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244.7亿元(2016年工作任务为236亿元),约占全区32%,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截至目前,我区已列入市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共121个,总拆除重建面积约1796公顷。已批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共76个,拆除用地面积约1097.4公顷,开发建设用地约719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436.4万平方米,平均土地贡献率达34.5%。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规划统筹引领城市发展

  开展布吉罗岗片区、布吉北片区城市更新规划研究;形成了龙岗大埔片区、平湖新木和地铁3号线东延段片区城市更新规划研究中期成果;研究完成布吉水径片区、布吉老街片区、龙岗新生片区和大运新城片区城市更新规划;积极推动城市更新片区开发统筹,将片区内的道路、学校、医疗机构、文体中心等项目建设(含拆迁)全部纳入片区统筹,不断完善城市公共配套,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区发展品质,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指数。

  (二)保障公共设施落实完善城市配套

  推动40/60建设模式公共设施项目,2016年签订前期工作协议5个,发放建设单位确认书5个,建设资金监管专户协议16个,建设工作协议8个。完成雅宝配套24班小学、丹竹头村配套24班小学、沙塘布配套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荷坳片区配套24班乐城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大运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5所学校的建设,提供小学120个班5400个学位,中学24个班1080个学位,总投资约4.23亿元。完成公共设施道路金银街、百利路、坂田工业路、泰山路等4条建设,长度合计1770米,总投资约5868万元。

  迄今为止,龙岗区累计有40家开发企业计划先行投资建设112个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包括15所学校、4个公园、93条道路等,投资估算近25.3亿元,预计节省政府资金约15.2亿元。

  (三)“拓展空间保障发展”推进城市更新项目

  根据龙岗区“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主动作为,率先启动城市更新专项行动,成立了城市更新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相关会议16场,对城市更新专项行动75公顷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重点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周报制度,并通过定期走访基层,及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大力协调解决城市更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了平湖旧墟一期、盛平第二工业区二期等9个项目关于公共设施用地移交入库、下李朗工业区未报先建处罚、回龙铺新工业区集体资产处置备案、龙岗第二工业区非农调整等相关问题,推动了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展。

  全年完成城市更新供应土地75.96公顷,其中产业用地17.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36公顷,圆满完成了十大专项行动城市更新专项行动任务,为十三五开局之年完美收官。

  (四)推动强区放权改革做好职权下放衔接工作

  为了使城市更新工作改革下放职权的有序衔接、顺利承接,提早筹划,会同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到罗湖城市更新局进行调研,对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详细梳理,开展龙岗区城市更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工作,推动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正式成立。推动调整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职能及成员,由区主要领导担任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组长,在全市各区率先形成了龙岗区城市更新工作改革过渡期间的业务办理方案,保证城市更新工作机制高效运转;率先承接了市转区的4个更新项目单元规划审查,4天内完成审议;率先召开城市更新用地审批会议,并核发11个用地规划许可;率先承接了地价测算业务,完成5个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测算。与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积极对接,联合形成工作小组,开启绿色通道,完成计划规划审查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业务全链条梳理,主动对接,迅速完成业务授权,梳理工作台账,为顺利办理下放职权的业务奠定坚实基础,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办文时限,大大提升了办文办事效率,确保强区放权下放职权“接得住接得好”。

  截至2016年12月,共收文87份,办结27份,包括计划申报4份,规划审查3份,核发5个建设用地方案图,签订1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11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1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1份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等。

  2016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兄弟单位、各街道共同奋斗的结果,我在此谨代表更新局党组向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感谢。目前在工作中尚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市、区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强区放权”改革的更新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三是龙岗区的城市更新要与时俱进;四是质量提升年给城市更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是城市更新工作政策性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区城市更新局将积极抢抓“东进战略”的重大机遇,推动建筑空间、产业空间、生活休闲空间、城市公共空间和地下空间“五位一体”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加快打造“深圳东部中心”;认真做好城市更新改革下放职权的承接工作,推动龙岗区城市更新政策体系修订,完善审批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快建章立制,推动城市更新加快实施;继续加大“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城市更新专项工作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及重点区域城市更新工作,完成全年城市更新土地供应80公顷、拆除违法建筑68万平方米的工作任务。

  (一)继续落实 “强区放权”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工作部署

  积极落实全区强区放权改革,重点围绕事权界定、流程优化,继续推动城市更新机构调整和“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等配套改革举措落地,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做好城市更新工作改革下放职权的业务承接,保障7个科室有序运转,业务顺畅;1.推动解决人员编制增加的问题,补强城市更新、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建筑设计、市政交通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购买新增科室业务工作人员服务,加快打造完整业务链条;2.推动解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落实等问题;3.加快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完成龙岗区“1+N”文件修订,完善审批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优化项目申报程序和审批机制,推动多部门联动、多元更新、有机更新,细化优先推进条件,进一步深化组织机构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城市更新审批操作流程及技术审查规则,推动城市更新提速提效;4.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构建阳光透明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强调依法行政,保障城市更新工作规范、高效的开展。

  (二)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城市发展作用

  1.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20)要求,开展龙岗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深圳市十三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定的更新模式分区范围为指引,确定实施拆除重建与综合整治的空间范围,落实各类城市更新的计划用地规模和供应用地规模,分解各项配建和建设任务。

  2.进一步深化片区更新统筹工作,鼓励土地连片开发,统筹推进地上地下空间,生产生活配套等一体化建设,提高核心区开发密度,打造高品质地标建筑。2017年,完成大运新城片区、布吉水径片区和布吉老街片区、布吉街道北片区、罗岗重点城市更新片区、平湖新木和地铁3号线东延段、龙岗新生片区、龙岗大埔片区等规划研究;开展剩余街道更新单元范围划定规划研究,力争实现规划全覆盖。

  (三)提高品质,坚持高端引领不放松。

  树立“崇尚品质、追求卓越,打造精品、不留遗憾”的理念,注重提高城区审美标准,突出整体统筹开发,推动建筑空间、产业空间、生活休闲空间、城市公共空间和地下空间“五位一体”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强化已批计划项目推进,提高项目实施率,优先推进落实重要公共设施、推动产城融合、改善职住平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消除危险边坡、地陷等地质灾害及消防等安全隐患的项目,探索“总部+制造基地”、“一区多园”新模式,提升整体开发水平,鼓励土地连片开发,统筹推进地上地下空间、生产生活配套等一体化建设,提高核心区开发密度,打造高品质地标性建筑,把宜居宜业打造成龙岗创新创业的新优势。

  (四)狠抓落实,提高项目实施率

  1.继续推进“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城市更新专项行动,研究综合性的任务分派制度,强化已批计划项目推进,提高项目实施率,突出保障公共设施落实;2.建立更为科学的任务督办制度,推动项目的实施,保障任务落实;3.重点推进协调坂雪岗科技城04及15、龙岗老墟镇片区、龙岗南联向前村、黄阁坑工业区南片区、龙腾工业区(一、二期)等更新单元项目;4.进一步引导社区、工业区权利主体参与改造,争取更多项目按程序申报;5.推动已经立项的项目加快后续手续办理,争取早日动工建设;6.全面启动工业区综合整治计划申报,逐步完善以综合整治为主的工业区升级改造的工作操作规程;7.加快推动已立项的社会资金投资城市更新项目周边112个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争取完工一批社会投资公共设施项目。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1.结合“强区放权”做好下放至我局的各项事权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廉政风险点,根据工作内容和职责,制作权责清单,制定廉政防控工作措施,形成工作体系;2.签订党风廉政工作责任状,安排局领导与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个人;3.完善监督管理办法,聘请监督员,定期抽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将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将自查自纠与组织评议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时刻绷紧廉政反腐这根弦,营造勤政廉洁的工作氛围,抵制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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