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08日 来源: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本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lg.gov.cn/bmzz/csgl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及建议,请联系我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西中路2号城管局大楼,邮编:518172,电话:84877799)。

  一、概述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深入宣传发动,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研究信息公开的热点、重点问题,检查回顾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情况

  2016年,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及时做好《龙岗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龙岗区城管局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工作,并及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和下载。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内容,对我局政务公开、公共服务等4大类政务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13类进行整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报送情况和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以查漏补缺、督促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便于统筹协调公开事务,全面掌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我局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定公开信息的流转方向、具体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以优化中间环节,确保信息公开流畅高效。同时,我局制定了《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和《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使全局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保密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每年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全局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类。

  (三)2016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公开机构职能信息6条,政策法规13条,业务工作4条,其他(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公告、工作动态、应急管理等信息)403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政府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报纸、新闻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回复率100%。

  (二)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严格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2016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存在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增强、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等问题。对此,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力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加强组织,全面提高意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公开流程。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及时全面地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披露,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环节,积极梳理公开信息,确保专人定期维护、更新,以方便公众能够阅读、查询。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公开氛围。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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