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统一适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的行政裁量标准。现说明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适用《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1月版)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二、《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7年版)》中与上述标准不一致之处,适用上述标准。
附件:1.《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1月版)
2.《<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3.《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7年版)》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