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成立2020年度零星项目承包商预选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07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加强零星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零星项目发包行为,构筑廉洁诚信体系,我局在龙岗区2019-2020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的基础上,建立零星项目承包商预选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零星项目承包商预选库分为施工、勘察、监理和服务四个大类。单个项目建安费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勘察、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其承包单位均需在本次建立的预选库相应组别中选取。

  预选库实行轮空制。承包商一个年度内承接我局项目累计达10项的,不再参加本轮下一项目的抽签,直至预选库内的承包商均抽签中签后,开始新一轮抽签。同时,承包商一个年度内承接的项目总金额达到招标限额的,当年度暂停承接我局其他项目。

  二、预选库类别及数量

  (一)施工类

  市政公用工程组(10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组(10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组(10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组(10家)。

  (二)勘察类

  岩土工程组(5家)、工程测量组(5家)。

  (三)监理类

  市政公用工程组(5家)。

  (四)服务类

  工程造价咨询组(5家)、招标代理组(5家)。

  三、建立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以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超过录取名额的,所有申请人直接进入预选库;超过录取名额的,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建的评审小组择优确定进入预选库的承包商。

  四、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2019-2020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的相应组别内;

  2、服从具体项目的抽取结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接项目或拒绝履行合同;

  3、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4、无其他不宜列入预选库的违规行为。

  (二)申请材料

  1、报名表(含承诺函,见附件);

  2、在龙岗区2019-2020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的相应组别内的证明材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龙岗区龙西中路2号505室

  联系人:詹利芝,联系电话:84878558,13713916605

  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8:00。

  (四)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5日18:00。

  五、退出机制

  承包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清出预选库:

  (一)被抽中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接零星项目或拒绝履行合同;

  (二)被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

  (三)因拖欠工人工资而发生纠纷逾期未整改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

  (六)履约评价不合格;

  (七)结算审核结果经评审或备案后核减率超过10%一次或超过5%未达10%累计2次的,结算审核单位直接清出预选库,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其他违规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列入预选库的。

  被清出预选库的承包商,在下一个预选库周期内将不接受其加入预选库的申请。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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