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临时使用林地用途:用于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建设,建设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临时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社区Ⅰ林班10小班内林地,地籍小班号为:440307005004000101000。
三、临时使用林地面积:林地共0.1816公顷,均为用材林(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区城管局715室,联系人:刘元清、吴娟,联系电话:84611709、84878582,邮箱:cglyk712@lg.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审批。
附件: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使用林地现状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