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及建设单位:用于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第15标段临时用地项目建设,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范围: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Ⅰ林班15-1、15-3、15-4、18-2、20小班内林地,地籍小班:440307002006000101501、440307002006000101503、440307002006000101504、440307002006000101802、440307002006000102000。
三、使用林地面积:共计1.9457公顷,按林种划分,均为防护林林地1.807公顷、用材林林地0.1387公顷。
四、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区城管局715室,联系人:刘元清、吴娟,联系电话:84611709、84878582,邮箱cglyk712@lg.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第15标段临时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