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0项 精简幅度达50%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今年3月以来,龙岗区城管局组织开展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工作,以“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执法最严、行政过程最透明、行政服务最优”为目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0项,精简幅度达50%。

  据悉,该局召开多次研讨会,逐个部门逐条逐项进行剖析研究,要求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跟进落实,做到行政审批项目不精简不优化不放过。该局共梳理出职权职责533项,其中行政审批类20项、其他职权职责1项、执法监管类512项,并按照要求编制职权职责目录、职权职责信息表、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对照表等。

  同时,该局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2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精简,取消其中3项(进入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因特殊情况在禁猎区狩猎审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将其中6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成2项,2项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其他职权职责,实行备案管理,1项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公共服务事项。精简后,该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0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职权职责3项。同时,该局对精简后的14项权责进行优化,优化后平均承诺办理期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压缩了50%的办理期限,其中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由2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养犬登记、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实行即来即办。

  此外,在城管综合执法领域,该局共有行政处罚事项512项,其中473项已实现处罚标准定额化,尚有39项未达到处罚标准定额化的要求(其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11项,涉及燃气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28项)。记者从龙岗区城管局了解到,为加快推动全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修订工作,力争做到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实施标准全覆盖,该局已积极向市城管局反映相关情况,并发函要求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裁量权实施标准,早日将这39项处罚标准定额化。

  记者了解到,为扎实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自3月14日以来,该局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区属部门、街道对口部门的意见建议。截至4月15日,该局共收集意见建议190条,拟采纳25条,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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