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权责清单实现裁量标准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2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两个月来,编制行政权责清单成为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上上下下的核心工作。记者日前在该局采访时,对几组数字印象深刻:自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该局共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0个,精简幅度达50%;该局承担的512个行政处罚事项中,已有473个实现了处罚标准定额化。数字的一增一减之间,反映的是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严格执行“权责法定、权责一致”,为龙岗“法治之区”提供制度保障的决心。

  一目了然的审批清单

  拿到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的《职权职责精简优化情况汇总表》,只有一页A4纸,但从类别、职权职责、精简情况,到法定办理时限、优化前办理时限、优化后办理时限,再到与深圳各兄弟区局的横向对比,一目了然。该局负责编制行政权责清单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一目了然的清单背后,凝结了本单位职员工大量的调查、走访、对比、研究。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份以来,龙岗区全面拉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工作,区城管局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将该项工作列为2014年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领域最重要的改革内容,并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四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先后2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跟进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局长林建忠3次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从服务群众的角度,逐个部门逐条逐项进行研究,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执法最严、行政过程最透明、行政服务最优”的要求。

  经细致梳理,该局共梳理出职权职责533项,其中行政审批类20项、其他职权职责1项,执法监管类512项。

  业务精通一点,群众少麻烦一点

  编制权责清单的目的,就是谋求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精简,为市民提供最高效的行政服务。为此,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开始大刀阔斧自我“释权”。

  在原有的20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该局首先取消了3项审批权。这3项权责包括“进入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因特殊情况在禁猎区狩猎审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记者了解到,由于大的政策环境和客观环境,这几项权责长期以来处于“无法落地”的状态。例如,龙岗区根本就没有森林自然保护区,且深圳市的自然保护区由市城管局统筹管理;而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深圳市所有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都是禁猎区,全面禁止狩猎行为,如需开展,实际上也都是由市城管局统筹开展审批工作的。对于这样“权、责不一致”的权责,龙岗区城管局果断“砍去”。

  本次编制权责清单工作中,该局工作人员发现,“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一直以来被分为临时占用绿化、临时变更占用、永久占用、永久变更占用4种事项来办理,来办事的群众很少有人能弄清楚填哪一张表格,往往填写错了又错,很不方便。在本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中,区城管局将其简化为一个事项,群众只要告诉办事员情况,由办事员来判断如何办理。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业务精通一些,老百姓来了就少麻烦一些、少等待一会儿。”

  无独有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临时占用林地”也被合并成了一个事项,根据市民办事要求,由工作人员自己判断如何归类。

  横向对比各区,力争办事时限最短

  还有一些简政放权措施,有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行政服务体验,一些事项减少条件、简化流程,受到群众欢迎。如区城管局(执法局)调研发现,户外广告行政许可的条件过多,此次梳理权责清单过程中,减少了2个审批条件;居民办理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时,无需再提交调入地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取消国内植物检疫费。为方便群众,一些审批事项此次还转为备案处理,如居民“申请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事项,转为公共服务,只要供水企业审核通过,就可以直接办理免缴手续;同时,复核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垃圾排放量缴纳垃圾处理费等都转为备案管理。

  不少群众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等方式反映审批事项办理时限长的问题,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高度重视,为了兑现“行政效率最高”的承诺,该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电话了解、邮件交流兄弟区的审批时限,勾画出一张全市审批时限的横向对比图,也有了优化办理时限的目标。

  经优化,“使用林地审核”的办理时限从5天缩短为4天,“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从5天缩短为3天,“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从15天缩短到2天;另外,“林业植物产地检疫”从15天改为即来即办,养犬登记事项法定需20天,此次龙岗区城管局仿效福田区做法,改为即来即办。

  据了解,该局最终保留的14项权责,优化前平均承诺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优化后平均承诺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压缩了50%的办理时限。

  综合执法有据可查“大盘点”

  如果说简政放权是做“减法”,那么对512项行政处罚事项实行处罚标准定额化,则是一项系统的“加法”工程。

  拿到区城管局(执法局)对综合执法领域的事项的盘点手册,记者吃了一惊,厚厚的一本,如同一本“大黄页”,512个事项就是512页,每一项执法权责的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等都详细做了梳理,着实是一项大工程。该局法制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城管局承担的综合执法权责几乎占到全区的半壁江山,长期以来,省、市、区各级政府、立法部门制定了不同的法规,不可否认,存在重叠、相互矛盾、指向不明的情况,给一线执法人员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是否有法可依、依照的是什么法、怎么依?局领导坚定信心,要借编制权责清单的契机,给当下全区城市综合执法的事项来一次‘大盘点’。”

  根据梳理,目前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共承担512项行政处罚权,其中473项目前已实现处罚标准定额化。尚有39项未达到处罚标准定额化要求的,其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11项,涉及燃气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的28项,根据《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这39项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实施标准应由市城管局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以维护全市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为加快推动全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修订工作,力争做到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实施标准全覆盖,该局已积极向市城管局反映相关情况,并发函要求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裁量权实施标准,早日将这39项处罚标准定额化。

  记者了解到,为扎实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自3月14日以来,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已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区属部门、街道对口部门的意见建议。截至4月15日,该局共收集意见建议190条,拟采纳25条,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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