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问七答|关于深圳摆摊设点的那些事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来源: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修订)实施在即(以下简称《条例》)有哪些规定需要关注的呢?

  新《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致力打造宜居、活力、文明城市,不断擦亮人民幸福底色。

  《条例》在维护道路容貌、建筑物容貌、推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文明规范和促进保障,对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概括和列举,并明确了市容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其对于备受关注的“市容秩序”行为,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最新的“七问七答:

  一、在深圳可以随意摆摊设点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二、在哪些地方可以摆摊设点?

  答:只能在街道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原则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

  三、违规摆摊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违反《条例》规定在街道办事处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乱摆卖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堆放、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四、在深圳商场、门店可以随意外摆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

  五、违规外摆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违反《条例》规定外摆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六、在深圳可以随意晾晒衣物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的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服以及其他物品。”按照该条款要求,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其周边晾晒衣物,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七、在深圳可以随意张贴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除政府重大庆典、活动外,禁止在树木、地面、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涂写、刻画。”按照该条款要求,擅自张贴、张挂、涂写、刻画,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清理,按照每张张贴或者每处张挂、涂写、刻画处二百元罚款。

  为全面准确宣传贯彻《条例》,提升市容市貌、提高执法水平,8月25日,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统一部署,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同步在龙城公园开展以“准确贯彻新《条例》,市容环境更美丽”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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