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3年,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法治思维,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对照《龙岗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分标准》及年内工作重点,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持续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抓严抓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系统谋划、科学布局,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会,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带头学习《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学习宣传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紧跟法治前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及程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我局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及时清理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并确保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已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要求,清理结果在“龙岗政府在线”予以公布。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对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龙岗区郊野径专项规划》的实施效果开展决策后评估,对决策实施的基本情况及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研判,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2.巩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一是完善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管辖争议下的指定管辖等机制,推进区相关行政部门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之间的执法衔接及交流协作。二是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探索总结“一体两翼”工作体系,以正规化建设为主体,内强素质,开展春季大练兵、“执法之星”评选等活动;外塑形象,以督察执纪为抓手,开展监察队伍集中培训及队容风纪督察,不断推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工作向纵深发展,提振执法队伍形象。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及指导,组织区各相关行政部门、各街道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并建立龙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库,要求区各相关行政部门定期报送业务指导数据及下放执法事项的执行情况,通过执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等方式,持续深化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培训、指导、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街道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3.提升服务意识,依法接受监督。一是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在成立局行政争议调解小组的基础上,依托龙岗区清洁卫生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联动,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电子信箱、投诉电话、12319服务热线等多渠道反馈途径的畅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截至11月底,我局数字化城管处理公众投诉10200宗,及时处理率达100%。三是依法处理涉诉案件,截至12月上旬,我局新增行政复议案件2宗、民事诉讼案件5宗,无行政诉讼案件(含公益诉讼),均依法按时答复、答辩,配合复议机关及法院的审理工作。四是落实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截至12月上旬,我局共收到检察建议书2件,其中1件已办理完毕,1件正在办理中(尚未到期);收到司法建议书1份,已办理完毕。针对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反馈的生活垃圾无人清理、运输建筑废弃物车辆扬尘等问题,精准确定责任主体并督促开展整治及全面排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4.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全面部署普法工作,根据《龙岗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市、区有关要求,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及民法典、国家宪法日、《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专项普法工作方案,坚持整体规划,专项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普法宣传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专题学法,除领导班子专题讲座、执法业务培训外,同步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法,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重点法律、新施行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三是精心组织社会面普法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宣传主题和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在国家安全日、国际档案日、垃圾减量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同时,紧密联系城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选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管事项,精心制作《城市文明生活指南》宣传折页,生动讲解户外广告、文明养犬、园林绿化、垃圾分类等方面的规范要求,为群众践行绿色文明新风尚提供指引。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及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新修订法规尚未学深吃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中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职权事项共74项,占比约15.6%,《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后须改变名称及适用法条的事项31项,删除事项42项,变更整合后另需新增事项23项,执法案由及罚则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属于高度概括性的文字表述,在大幅度变更的情况下需要立法机关的充分解释,也需要执法人员反复学习,吃透条文精神;另一方面,执法实践中的违法情形较为复杂,需要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变,精准判断法律适用。因此,在该法规实施之初,法规规定与实践应用之间仍然存在落差,街道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遇到较多法条理解与适用问题,有待进一步指导。

  二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有待进一步明晰。自2021年9月1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发布以来,随着《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修订,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中的事项已发生较大变化,但职权清单并未更新,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等系统中予以变更,实践中存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不甚清晰的问题,缺乏统一的指导文件。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主动作为,巩固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主要工作如下:

  一是不断加强党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容和思想内涵,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着力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是合力优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加强与市级层面的沟通协调,在寻求市级层面专业指导的基础上,联合区司法局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主管部门开展集中、统一梳理,制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指引,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开展案卷评查,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稳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四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升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认识度和满意度。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驻队律师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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