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龙岗区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审批发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残联:

  为加强对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申请和审批程序。经研究决定,对龙岗区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的申请、发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有特殊困难残疾人向所在社区残协领取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经社区残协、街道残联逐级审核后提出意见上报区残联。

  二、区残联每月第一周五个工作日为受理各街道上报补助申请表时间,第二周五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结果反馈回各街道。

  三、各街道残联将区初审情况在社区公示五天。20日前将公示情况报区残联。

  四、区残联根据公示情况于25日前审批发放补助款。

  五、如遇特别困难,特殊处理。


  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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