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残联:
为加强对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申请和审批程序。经研究决定,对龙岗区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的申请、发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有特殊困难残疾人向所在社区残协领取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经社区残协、街道残联逐级审核后提出意见上报区残联。
二、区残联每月第一周五个工作日为受理各街道上报补助申请表时间,第二周五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结果反馈回各街道。
三、各街道残联将区初审情况在社区公示五天。20日前将公示情况报区残联。
四、区残联根据公示情况于25日前审批发放补助款。
五、如遇特别困难,特殊处理。
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