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单位、各街道办:
根据中残联《关于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中残联[2010]68号)的要求,我区已全面启动了示范创建工作。为确保我区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搞好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以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关爱,经研究决定成立龙岗区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活动的组织协调、制定方案、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王延奎(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庄志平(区残联理事长)
成员:廖少达(区发改局副局长)
苏群敏(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少明(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茂雄(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李泗桥(区残联副理事长)
邓炳能(区残联副调研员)
黄志坚(平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曾培光(布吉街道党工委委员)
曾阳河(坂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月华(南湾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红梅(横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爱军(龙园公园管理处主任)
胡功荣(龙城街道副调研员)
赖咏梅(坪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邓炳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龙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