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会近期对聘请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开展自行采购。根据《龙岗区预算编制单位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指引(试行)》《龙岗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该项目采取自主询价方式进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聘请区残联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
采购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询价方式;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及不处于被禁止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应答文件提交(或报价)
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1201室
所需资料清单: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
2、报价单;
3、公司资历、资质证书、业务范围;
4、此前开展相关工作材料。
四、服务内容
1、对我单位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
2、对我单位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提出意见或建议;
3、草拟、修改审核我单位管理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原则上一年不低于50份;
4、协助我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法律知识普法活动,开展普法活动的次数以实际需要为准,原则上一年不低于三次;
5、及时出席党政部门为解决我单位所涉特殊重大问题所召开的专题会议,切实履行顾问职责;
6、帮助我单位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文书和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8、聘任期间,对服务内容事项做好保密工作;
9、实际服务内容可能增加,具体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五、公告期限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日
六、采购人信息:
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马坳路32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0755-3329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