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1、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残疾预防、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0-18周岁)康复救助、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残疾人精防和精神残疾人救治救助服务、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及残疾人健康体检等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0-18周岁)康复救助、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残疾人精防和精神残疾人救治救助服务、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及残疾人健康体检等项目服务的管理和督导; 3、协调并推动有关政府部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推动、协助有关政府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养老工作计划; 4、协助市残联实施辖区内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申请机构评审资料审核和机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