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1]508号)、《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专项行动方案》(深龙更新整备[2021]169号)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坂田街道办事处对位于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单元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进行第二批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
二、公示地点
1.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2.项目现场;3.龙岗区政府在线;4.深圳商报。
三、联系方式
单位: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路5号坂田街道办事处1101房
联系人:彭工、陈工
联系电话:0755-89586689、0755-89586756;传真:0755-89586876
邮箱:btcsgxzx@lg.gov.cn
四、特别说明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内,可前往坂田街道办事处、寄送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提出相关意见,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附件
1.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
2.范围图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