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宗地号2010-60U-0002号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中的800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坂田街道大光勘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宗地号2010-60U-0002号(用地面积11974.56平方米)中的800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坂田街道大光勘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事项已通过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及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按程序予以公证,且经坂田街道办事处备案通过。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栏
(二)龙岗区政府网(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7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伟雄,联系电话:13691840104,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杨美社区石背路8号。
特此公示。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