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深龙坂规土监〔2019〕56号:关于确认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经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侨联东六巷5号(原址名称:布吉镇坂田杨侨联东68号)存在涉嫌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经调查认定,涉案土地及建筑物存在多次转让行为:2007年4月8日叶海煌将涉案土地转让给陈晓健,2009年1月19日陈晓健将涉案土地转让给陈宏海,陈宏海在未取得建设手续情况下2009年4月至8月期间建设了一栋两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2012年12月12日陈宏海将涉案土地和建筑物转让给罗育芝。

  涉案土地和建筑物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存在可能危害流动人员周边群众人身安全等较大安全隐患,其目前处于罗育芝的实际管理、控制之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单位拟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之现状实施人罗育芝确定为本案当事人。

  相关人员如对此有异议,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自行到本单位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颜本聪    联系电话:36983221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具体地址:坂田街道坂李大道与坂雪岗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坂田街道执法队办公楼206室

  坂田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

2019年11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