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龙岗区坂田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站副站长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2007年07月2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实施方案》(深龙府[2006]39号)规定和要求,现就坂田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站副站长招考条件补充说明如下:

  一、报名者须自愿从事社区管理工作,有3年以上行政管理经验(时间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二、报名条件第三条规定;须具有龙岗区户籍。市内区外户籍人员报考的,要求报考人员须为本区户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或配偶,或者为本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更改为;须具有龙岗区户籍。市内区外户籍人员报考的,要求报考人员须为本市户籍的龙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或配偶,或者为本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

  特此补充说明,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共坂田街道工委组织部

  2007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