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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街道关于深圳市第十人民医院凤村工业园确权公示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3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因深圳市第十人民(肿瘤)医院建设需要,需征收凤村工业园国有已出让未办理产权面积为1,846.79平方米的土地,现将该1,846.79平方米的土地权属确定为庞汉伟并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如有异议的,可向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则公示内容作为征收补偿依据。公示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权利人

地    址

宗地号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1

庞汉伟

坂田街道上雪吉华路段

G03603-3

1846.79

工业

  特别说明:

  1、公示期为15天,从登报之日起满15天;

  2、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使用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作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3、异议申请人必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联系电话:36983388  联 系 人: 曾聪      

  办公地址: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163号征收事务中心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征收事务中心

  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项目测绘用地范围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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