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1月20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0755-89586086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金额
备注
张愿红
杨美社区
2
低收入家庭医疗支出超出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27300
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机构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