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2日(公示期为 12 个月),监督电话:0755-89586086,邮箱:Btshswb@lg.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易积庚
马安堂社区
2
因无收入导致生活困难
4239元
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机构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