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0755-89586086,邮箱:btshswb@lg.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元)
备注
1
李建国
岗头社区
3
因医疗支出导致生活困难
1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