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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富豪山庄旧住宅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坂田街道富豪山庄旧住宅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18年第1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龙岗区坂田街道富豪山庄旧住宅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草案)一览表

编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坂田

富豪山庄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19228.6

① 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730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2

横岗

四联社区贤合村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

122259.1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4279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3

宝龙

龙东石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深圳市龙东股份合作公司

64003.2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240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1836日至2018315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电话:8962302228948117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3月6日

    附表:《龙岗区坂田街道富豪山庄旧住宅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附图:坂田街道富豪山庄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贤合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宝龙街道龙东石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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