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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龙东股份合作公司将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龙东社区大埔二村城市更新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9-17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龙东股份合作公司3宗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龙东社区大埔二村城市更新项目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0年9月17日深圳市龙东股份合作公司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将深圳市龙东股份合作公司部分非农指标调入龙东社区大埔二村城市更新项目,拟调入非农指标面积控制在23100平方米以内,优先调入宗地号的依次顺序如下:1.将宗地号为G09310-190-B80的指标面积2412.63平方米全部调入;2.将宗地号为G09308-112[W2]-B104的指标面积4107.65平方米全部调入;3.将宗地号为G09409-0063的指标面积约3.07万平方米部分调入(各宗地具体可用面积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上述非农建设用地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龙东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中股东代表大会表决过程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东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

  (二)龙岗区政府网(http://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春晓

  联系电话:0755-23255216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龙东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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