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同乐万泉片区旧村城市更新项目调入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3年3月24日,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将2010-61D-0003号非农建设用地中的15111.45平方米和2010-61D-0007号非农建设用地中的15948.15平方米,共计31059.6平方米调入同乐万泉片区旧村城市更新项目,上述非农建设用地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中股东代表大会表决过程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
(二)龙岗区政府网(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8日至5月16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内如对上述涉及的非农建设用地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325546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