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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2-22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宝龙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亮点

  截至11月30日,宝龙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一是街道构建“党建+1234”智慧治理模式作为市委政法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经验亮点之一并刊登在新华社的《法治日报》和《深圳政法动态》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专刊上;二是在全区率先打造以街道智慧平安(群众诉求)服务中心为核心,七个社区智慧平安(群众诉求)服务中心为主体的“1+7”治理服务体系;三是全区率先开发“码上办”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上线“6+X”应用模块,业务涵盖社会心理、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法律咨询、信访诉求、公共安全等群众身边的平安服务;四是在龙东社区成立“邱广炎调解工作室”,宝龙街道已挂牌成立忠哥、叶国安、海华、邱广炎4个品牌调解室;五是创建龙岗法院宝龙工作站;六是建设街道级人民调解培训学校,通过自编教材、专家授课等方式,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育,提升基层调解水平;七是龙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2020年度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叶国安同志获评龙岗区“第二届人民满意调解员”、邱伟忠同志获聘为“第二届人民调解专家”、黄海华、邱广炎同志荣获“2020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八是在迎接中央督察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检查中,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迎检工作在全区被予以表扬;九是在全省社区矫正档案交叉检查中,作为全区做得最好的两个街道之一被省检查组表扬。

  二、主要成效

  截至11月30日,宝龙街道完善内部规章制度7项;审查合同1372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2235宗,其中以街道名义执法的有510宗;劳动管理办立案10宗;应急管理办立案107宗;各行政执法案件量同比增长110%,结案率均为100%;宝龙街道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65宗,涉及2889人次,涉及金额3441.31万,调处成功率96.09%;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各类业务18000余项;纪工委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9次;宝龙街道共举办大小型宣传活动52次,参加人数达11000余人次;开展普法培训讲座19场,培训人数达2400余人次;派发宣传资料27000余份,发放普法教育宣传读本2000余份,配合区委政法委开展1场“送法下基层”走进宝龙街道活动,受益人数达60余人次。

  三、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宝龙街道积极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坚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宝龙街道成立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街道及各部门、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社区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领导亲自部署,压实各方责任。在区司法局下发标准后,街道第一时间制定并下发《宝龙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任务分解方案》,对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同时,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白黎敏组织各部门召开宝龙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压实责任,有重点、有步骤、有保障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宝龙街道积极推进制度建设,着力完善政府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宝龙街道今年先后完善制定宝龙街道采购管理工作制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出租屋管理实施细则等7项制度。通过积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街道各类行政工作合法化、规范化,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连续性、长期性和实效性。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街道通过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等方式对决策风险事先进行科学评估,并根据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由司法所和街道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不作出决策。

  (三)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实现行政执法法治化、制度化。一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部署,适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9月1日,宝龙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职责法定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手段智能化、参与社会化建设,确保475项下放事权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宝龙街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街道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三是畅通执法投诉渠道。通过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公布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执法投诉渠道。及时查收、办理、反馈、公布收到的投诉信息,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

  (四)深入推进联合执法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宝龙街道在总结2020年涉企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高效执法,服务企业”的理念。一是执法部门以“一表制”告知企业检查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减少“执法扰企”重复执法的现象。二是在检查过程中向企业发放法律服务需求与意见反馈登记表,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同时提供免费公共法律服务,从源头上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11月底,宝龙街道对辖区17家企业进行了17次联合执法检查,原定需开展54次的执法检查,有效降低至17次,降幅达68.52%。

  (五)构建人民调解新路径,保障矛盾纠纷平稳化解。宝龙街道结合辖区城中村多、出租屋总量大、人口流动性强的实际,坚持党建引领,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探索人民调解新路径,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宝龙模式。一是依托“码上办”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矛盾纠纷点单派单服务。在已有的4个品牌调解室、3个特色调解室的基础上,结合调解员特点,建立以各社区金牌调解员为专业力量,由人大代表、行业代表等共同组成的“一专七代表”调解队伍,实行矛盾纠纷点单派单制,群众可根据自己的诉求,找到相应调解员进行调处,提高调解效率和调解满意度。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利用基层力量解决矛盾纠纷,6月29日,宝龙街道与龙岗区人民法院共同成立龙岗区人民法院宝龙工作站,负责辖区内调解指导、案件审理等工作。驻街龚宇辉法官多次在物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重大纠纷方面给予法律支持。截至目前,已完成司法确认5宗、指导调解149宗、当事人直接上门请求调解3宗、参与重点维稳案件13宗。三是宝龙街道作为区“调援裁诉一体化”试点单位,通过整合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与仲裁庭相关职能人员,打造调裁无碍通道,在原全国首批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于2021年上半年率先构建仲裁员立案窗口前置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调解柔性、快速化解争议的积极作用。此外,为进一步落实区“调援裁诉”一体化布局、加大劳资纠纷调解力度,于下半年试行庭长调解兜底制,构建在调解员、监察员、仲裁员多层调解无法达成的情况下的一种新调处制度,更进一步拓宽劳动争议纠纷调处渠道,提高调解成功率。截至11月30日,成功调解案件共计487宗。四是创新人民调解员培训服务。率先建设街道级人民调解培训学校,通过梳理经典案例、自编教材,请品牌调解员、调解专家授课等方式,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育,提升基层调解水平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六)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街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和目录,及时填报和严格审定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全面公开。一是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办事的重要抓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各项业务。同时在网站上明确公布街道的职权、部门设置等信息,实现组织、职能、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二是宝龙街道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三是严格行政监督。由纪工委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执法督促检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9次,严肃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确保执法公正、权威。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宝龙街道坚持领导干部学法与辖区公民普法两手齐抓,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10月11日,在宝龙街道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上街道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大意义》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内容;10月15日,宝龙街道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由许剑波教授作“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延安整风精神”专题授课,同时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专题学法讲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准确把握普法工作新形势,积极创建法治基地。宝龙街道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青少年法治基地以及法治公园等普法教育基地。三是打好宣传时机战,线上线下齐上阵。宝龙街道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时机节点,通过线下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及辖区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循环播放法治宣传视频,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工厂”系列普法活动。截至11月底,宝龙街道共举办大小型宣传活动52次,参加人数达11000余人次;开展普法讲座19场,培训人数达2400余人次;派发宣传资料27000余份。四是营造法治环境,开展园区法律服务。宝龙街道致力于优化提升辖区企业营商环境,结合企业不同需求,为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共接待企业咨询65次,为22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各类法律意见77次,修改各类合同协议22份;参与和协助调解纠纷6宗;举办法治讲座16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次,园区服务成效明显。

  四、存在问题与下一步计划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宝龙街道法治水平明显提高,但也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街道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方式单一。

  在下一步工作中,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全街道法治建设水平。

  (一)坚持把增强法律意识作为首要前提,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通过安排领导干部专题学法,督促公职人员进行网上学法、线下法律培训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优化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街道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作用,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力量的建设,通过对执法人员培训、法律顾问审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完善人民调解新路径,保障辖区内的和谐稳定。进一步优化街道智慧平安(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码上办”线上平台,打破传统时空限制,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实现智慧化、便民化、快捷化。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学校的作用,组织调解人员全员轮训,提升调解水平。

  (五)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坚持持续有效地开展多类型、全方位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八五”普法计划,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新媒体等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特此报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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