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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2-14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3年,宝龙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要求纳入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内容并作为街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今年街道所有公务员均修满学分并通过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达100%。同时,根据街道《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记录指引》规则,各党组织每年学习至少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今年,街道各机关党组织共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约13次。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街道党工委对法治建设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在成立街道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的基础上完善街道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工作规则、细则,充分发挥委员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二是领导亲自部署,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根据上级考核标准,街道第一时间制定、印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标准及任务分工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部署会,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并做好街道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先行示范城区建设主体责任。四是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和分管被诉行为的街道领导出庭,司法所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应诉工作机制,保障应诉工作的有序进行,尊重并配合法院的诉讼工作。本年度,宝龙街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其中街道办主任出庭应诉2次。

  (三)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切实抓好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的部署,制定街道2023年度依法治街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同时,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加强法治调研工作,会同龙岗区司法局、龙岗区人民法院多次开展有关司法效能服务重大产业项目、诉源治理、行政执法等各项领域的调研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研究部署解决方案。

  二、健全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街道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先后制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制度,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连续性、长期性和实效性。同时,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积极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一是通过完善《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宝龙街道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为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与合法性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针对今年征拆项目多的特点,先后设立深大城际、三棵松和深汕路等多个由街道处级领导挂帅的征拆项目指挥部,通过定期现场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截至12月1日,街道各大战区指挥部召开现场会议达154次,高效解决征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强力推动街道土地整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街道行政决策、合同审查、信访案件处置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作用。截至12月1日,街道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审查13次,审核合同1256份,出具法律意见879份/次,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70次,有力地加强街道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察、消防执法等各项执法工作,切实做到办案程序合法、违法事实确凿、法律运用精准。持续开展“清爽宝龙”、违法建筑治理、安全隐患治理等行动,采取依法打击取缔与监管教育相结合,加强巡查、专项检查和督导、教育工作,有效地助力营造宜居宜商宜业环境。

  (二)抓好主题教育,提升队伍政治素养。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教育17次,常态化抓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同时做好监督督察,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队伍内部专项督察工作,对存在的队容风纪、文明执法问题予以通报并要求整改到位。积极接受外部监管,对照要求整改发现的问题,开展对执法人员谈心谈话39人次,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作风纪律。

  (三)加强执法力量和队伍培训,提高队伍办案水平。一是要求近三年新入职的街道公务员考取行政执法证。截至12月1日,街道共计组织2批次55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其中36名工作人员已取得执法证,进一步补充街道执法人员力量。二是安排2021年以来新招录的取得行政执法证公务员以每批次2人、每期3个月的形式分批次全脱产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轮岗锻炼,专门负责上级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移交案件和其他重大、疑难案件,提升案件办理能力。三是结合执法实际,从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出发,开展调查取证要点、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解读、规范化管理手册及风险隐患排查、现场安全管理等专题培训9次,进一步推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

  四、依法接受权力监督,推行“阳光”政务,稳步推进建设阳光型政府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今年以来,街道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落实国办电子政务办开展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试点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审批和管理效能,突破审批时空局限,试运行龙岗区移动审批平台,推动审批服务再提速、再提效。同时,积极配合开展“一门一网”“秒批”“秒报”改革和免证办、“5G视频办”等一系列创新实践工作。本年度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更新办事指南服务事项79项、公安户政服务事项50项,新增企业服务事项(园区)124项,为辖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产业扶持、问题反映、民生诉求、医保等服务。

  (二)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通过组织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财政执行和预算情况、部门执法工作等报告,充分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深大城际、三棵松等重点征拆项目中去,发挥代表紧密联系群众优势,全面掌握项目征拆进度,全过程服务监督群众安置、企业搬迁等惠民工作,确保征拆工作合理合法合规推进。

  五、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打造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一站式”兜牢服务覆盖的广度。全面整合法律援助、司法服务、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资源,实现街道-社区-园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今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点共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80余份,调解案件822件,让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人人可享、人人可得。二是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一条龙”提升服务覆盖的精度。位于宝龙街道智慧家园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是龙岗区重点打造的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通过积极探索,创立了“坐诊、巡诊、问诊、会诊、复诊”五诊式诊疗法,为企业提供更加精细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共走访企业82家,开展法治体检64次、法治讲座4场、出具法律意见(含线上)726条、法律意见书42份,参与调解21宗,实现法律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用法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

  (一)深化应急处置工作运行机制。街道灵活应用重大突发事件“四个一”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机制运行的流程,首创“四清楚六到位”工作法,成功化解中海阳光橡树园等系列重大群体性纠纷,做到诉求、法理、群体、责任清楚,领导统筹、协调联动、舆论引导、群众工作、问题解决、维护秩序到位。

  (二)强力推动“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实现辖区内“无讼社区”全覆盖。制定《宝龙街道“无讼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及《宝龙街道“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一无讼社区一法官一助理”的三个一工作机制,每个社区都有一名法官和一名助理挂点联系,通过法官前置参与调解,将纠纷化解在萌芽。

  (三)推动“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率。持续推动调援裁诉一体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调解、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深度挖掘并充分融合街道劳动、综治、司法、信访、法院工作站等各方资源,有效解决辖区内劳资纠纷,为辖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截至12月1日,本年度共处理劳资纠纷案件6176件,案件量同比增加88.2%,涉及6734人、金额6542万元,其中:调解成功5634件;欠薪平台案件1276件,办结率为99.34%。

  (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一是在大力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过程中,主动求变、积极创新,结合实际引入商事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涉企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截至12月1日,街道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91宗,涉及2077人次,涉及金额3114万,调处成功率96.7%。二是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应配尽配,对于调解案件数量较多的社区,及时增加专职调解员人数,今年以来新增了6名专职调解员,壮大了基层治理力量。三是建立常态化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借助人民调解培训学校的平台,按照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年限的长短,分为初级班和高级班学员,初级班主要教授调解理论知识,高级班侧重于调解技能方面的讲解。今年以来,围绕“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规范”“法律实务在人民调解的运用”“人民调解方法技巧与风险规范”等主题,共开展了四期培训活动,培训人次106人,提高了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专业能力。

  七、加强普法惠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将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法典列入计划并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学习。今年,共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工作3次,督促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街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二)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在大田世居开展“美好生活‘典’亮大田”普法非遗夜市宣传活动,同时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用展出宣传展板、派发宣传折页、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今年,共计开展线下宣传活动60余场,线上线下讲座13场,派发宣传单5000余份,滚动播放公益宣传片200余次,覆盖人次超1万人,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好法治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推动宝龙、龙新社区参加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两社区均已获市推荐参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八、存在的不足与下一步计划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清晰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一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街道承接的475项执法事项中有部分事项专业性较强,而街道目前执法专业能力无法完全匹配,导致部分执法工作在现实中操作难度大,难以顺利开展。二是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辖区内缺乏省、市一级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基地,开拓和创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全街道法治建设水平。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健全和完善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开展“执法大讲堂”,由执法业务骨干、驻队律师进行现场授课及经验分享,进一步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同时,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合理配备“新老”执法人员,着力解决老执法人员经验丰富但对新执法人员上手慢问题,提升整体执法能力。

  (三)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无讼小区”“无讼园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将“无讼”理念延伸到小区、园区,引导园区企业、商家和群众守法诚信经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区、化解在园区。同时,优化提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造具有个人特色的品牌服务项目,选取条件成熟的社区挂个人品牌法律顾问工作室并宣传推广。

  (四)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拓展普法宣传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动落实各执法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确保普法工作常态化。同时,深入推进法治四项创建,推动完善大田世居民法典(客家文化)体验教育阵地,促进客家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发展。

  特此报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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