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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宝龙街道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7-11-24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7年,宝龙街道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健全制度、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全面普法、权责法定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辖区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4项;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5件,审查合同1650份;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立案305宗、劳动管理办立案17宗、安监办立案64宗,各行政执法主体结案率均为100%;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案件939宗,调处成功率92.3%;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各类业务3200项;纪工委组织开展明察暗访20次;组织街道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1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次,街道主要负责人专门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法治课1次;举办法律知识考试1次,街道公务员、在编职员、雇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专职人员参考率100%,平均分98分;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份,解答法律咨询271人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强化规章制度为抓手,规范政府运作方式。健全的规章制度是确保法治政府高效运作的重要保障。街道一直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建设,通过明确政府行政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各项制度等方式,形成了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法治政府运作模式。一是明确权责清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律师顾问规则、固定资产管理等16项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对街道各部门、各重大事项、重点领域制度全覆盖、全监管,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保障了权力运行和部门运作的规范性。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本标准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各行政处罚事项,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案卷评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实现权责统一。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街道以健全的相关决策制度作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了议事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策等制度,有效提高依法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宝龙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宝龙街道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宝龙街道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宝龙街道筹备组议事规则》等4项集体决策和议事制度,明确班子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对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作了进一步完善。二是完善科学决策程序。以每周一召开班子会,重大事项召开专题会的形式,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征求街道法律顾问及司法所的专业意见。严格按照会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集体决策、形成纪要的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三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对涉及社区股份公司集体用地建设、城市更新等重大事项,社区广泛征求股东代表、公司法律和财务顾问的意见,并采取“一事一议一决策”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书面记录,最终将经讨论修改完善的方案报街道集体办审核备案。对股东表决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街道予以指正修改,坚决杜绝决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街道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从强化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着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规范执法主体管理。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理顺了区街事权划分,使区安监、劳动、规划土地监察等各执法部门委托给街道的执法事项更加明晰,行政执法主体委托更加规范。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个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实行统一管理,要求必须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带队执法,工勤人员只能开展辅助工作。严格依照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本标准梳理分解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严格规范执法。今年以来,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立案305宗、劳动管理办立案17宗、安监办立案64宗。各行政执法主体结案率100%,无出现错案和因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无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四是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街道7个社区分别配备了法律顾问,由挂点律师驻点提供法律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到规划土地监察队驻队,切实加大基层执法、调解的法律支援和服务力度。今年以来,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案件939宗,调处成功率92.3%,无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的案件,无因处理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街道以“五个突出”为重点,即突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行政决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五个方面的行政监督和信息公开,扎实做好行政监督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全区首批推行行政服务大厅并投入使用,街道设有9个综合业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街道一级率先实现户政业务街道大厅专项办理。自2017年9月投入使用以来,共受理业务3200项,街道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二是严格行政监督,制定了专项执法督查制度,由纪工委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执法督促检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20次,认真配合开展区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严肃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确保执法公正、权威。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动态更新,及时发布街道政务信息,使公众及时准确了解街道工作动态;利用“法治宝龙”微信平台与公众进行信息互动和实时交流,打造了深受宝龙居民欢迎的了解街道政务动态、时事资讯、寻求政策法律援助的网络公共服务平台;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规定公开街道所有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权责的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行政执法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五)深化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街道以法治创建工作为契机,开展多形式、多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信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街道将法律知识学习专题教育相结合,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班子集中组织了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街道主要负责人专门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法治课1次。二是全体公职人员有针对性学法。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街道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社区干部进行“干部党性教育研修班”等专题学习,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1次,街道公务员、在编职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专职人员参考率100%,平均分98分。三是促进全民广泛学法。利用新型宣传媒体“法治宝龙”微信释法平台持续为群众推送法治建设典型案例,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周定期推送法律法规知识;在建文学校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各中小学青少年开展“向校园欺凌说NO”活动;开展宝龙街道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各社区调解员进行统一学习,并对当下更新的法律法规进行探讨;首推宝龙“法律四进”(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厂区)普法活动,结合“9·1”法律援助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20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271人次。

  三、存在问题

  2017年,宝龙街道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比如,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还比较简单,需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个别执法人员在依法行政方面取证意识不够强,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7年,宝龙街道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会议为指导,全面推进基层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强化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为宝龙街道的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全体公职人员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学习,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街的理念。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权力清单,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

  (五)全方位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模式。探索具有宝龙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有效提高群众法治素养,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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