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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文体中心BTO投融资项目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1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布吉文体中心项目是龙岗区政府2014年重点推动的民生项目。布吉街道办曾于今年3月实施了布吉文体中心项目功能设置群众问卷调查工作,向项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小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员工发放调查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1595份。

  结合该调查问卷结果和现实情况,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建筑规模、功能单元设置,以及经营性项目的限制要求等进行了完善优化。为体现民生实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要求,现再次将本项目信息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的布吉文体中心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中兴路南面、龙岗大道北侧、布吉街道行政中心西北侧的地块,占地面积19426m2。

  项目定位为集文化生活、全民健身、休闲娱乐于一体,服务于周边一个以上街道的区域性文化体育中心,并且在中远期打造成为在深圳甚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先进性文化项目。

  项目规划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剧场、电影院、体育场馆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功能区,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

  项目计划采用BTO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与运营,即在坚持用地规划不变、项目建成后全部资产归政府所有的原则下,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投资人出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除图书馆和文化馆交由政府方运营外,其他的单元由中标人在区政府授予的期限内自主运营并获取收益,运营年限届满,中标人享有的经营权无偿交还政府。

  二、项目功能单元设置

  项目中各功能单元的设置情况与面积详见下表:

  布吉文体中心功能单元设置与面积

  

  三、项目整体经营限制要求

  社会投资人运营项目期间,所有项目不得经营“项目经营业态负面清单”载明的业态,特色文体单元的经营业态应该符合“特色文体单元经营业态约定清单”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项目经营业态负面清单

  (1)文物销售;

  (2)歌舞厅娱乐活动;

  (3)高度危险的室内外体育活动;

  (4)产生高噪音的文化体育活动;

  (5)其他不符合以下原则的经营或者活动:

  ①违法以及违背公序良俗;

  ②对定项文体单元的运营效果或本项目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③有可能招致公众批评或反对,经过解释与补救之后仍然无法消除影响的项目。

  (二)特色文体单元经营业态约定清单

  (1)文化艺术创作与表演;

  (2)文化创意;

  (3)体育竞技、表演;

  (4)文体健身活动;

  (5)文化艺术教育、培训;

  (6)健身、体育培训;

  (7)电影放映;

  (8)艺术表演场馆;

  (9)博物馆:指收藏、研究、展示文物和标本的博物馆的活动,以及展示人类文化、艺术、科技、文明的美术馆、艺术馆、展览馆、科技馆、天文馆等管理活动;

  (10)体育场馆;

  (11)文化、体育产品销售(批发以及文物销售除外);

  (12)本约定清单以外的项目,须经甲方批准方可经营。

  四、意见反馈

  对项目功能单元设置情况以及经营限制要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的市民群众,于2014年8月22日前,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布吉街道办:

  高工

  电话:28539716;传真:28538818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李洁

  电话:28938324;传真:89620015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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