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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77条路段限行电动自行车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77条路段被纳入电动自行车限行路段,并将加大路段内日常查扣力度。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载物的将被扣车并处最高2000元罚款。这是记者昨日在龙岗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会上了解到的。

  日前,深圳市交警局发出通报,龙岗区包括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等3条城市快速干道;深汕路、布龙路等2条城市主干道以及同心路、环城南路等72条城市干道在内的77条路段被列为电动自行车限行路段。即日至年底,限行路段对电动自行车实行24小时限制行驶。今年龙岗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宗数的目标为同比下降10%。

  据悉,龙岗区每半月开展1次电动自行车联合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此外,还将在各街道主要繁华区域,设置“禁摩限电严管示范路段”。市民也可通过12365、12315向相关部门举报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电动自行车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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