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新生儿上户口,计划生育证明将不再成为前置条件。昨天,《〈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拟将出生入户与计生证明“脱钩”,以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
3000名待入学儿童有望告别“黑户”
今后深圳将允许超生子女先入户、后征收社会抚养费,对那些由于没有交超生罚款而无法取得计生证明的超生儿来说,将不会因为“卡”在计生证明这一关而沦为“黑户”。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统计,2016年待入学的小孩中,属于我市户籍人口超生而未办理出生入户登记的小孩约有3000名,亟待出生入户登记。条例修正案通过后,这些孩子有望入户。
超生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据介绍,出生入户与计生证明“脱钩”,旨在解决“入户难”问题。但是违法生育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办理5事项仍需核查计生证明
此外,有关部门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入户手续;
公安部门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
民政部门办理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子女手续;
住房和建设部门销售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