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制定全区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区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治理重点:(一)涉及裂解、氯化、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简称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乙炔等气体生产企业;(二)带有液化危险化学品充装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三)地处城市中心或人口密集地区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油库及加油站;(四)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单位及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五)2008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同类企业;(六)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2009年我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安监局成立以马同林副局长为组长,区局危化科、各街道安监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危化科。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

  1、对安全评价和现场核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抓住不放,严盯死守。凡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及不能完成隐患整改的,一律不予延期换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对逾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或无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督促其加强工艺安全、设备设施、自动控制、应急处置、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同时,全面启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反应单元的自动化改造工作,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等系统,实现温度、量程、压力等关键参数的自动监测和控制,并于2010年底前完成危险工艺反应单元自动化改造工作。

  2、在我市试点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和常压新型埋地双层储罐改造,妥善解决城市中心、人员密集地区加油站的安全问题,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3、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含独立充装单位),重点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充装软管,完善防超装措施,防范充装环节造成的泄漏事故。

  (三)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入园。

  1、按照“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

  2、位于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外的予以保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进行扩大规模等形式的新建、改建、扩建。

  (四)严肃事故调查处理,防范事故发生。

  1、对2008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结案。

  2、认真总结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突出抓好同类企业对类似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涉及危险工艺和涉及液氯、液氨、乙炔、硝化棉、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为重点,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检查制度,由企业定期组织或聘请专家,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查找和治理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问题,并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检查及整改情况及时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安全主任,配备具有一定学历基础或专业技能的人员从事关键岗位作业,提高安全管理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素质。

  3、继续推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新改扩建项目等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六)狠抓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治理,保持高压“打非”工作态势。

  进一步完善“打非”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监管和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打非”专项经费投入,畅通举报渠道,兑现举报奖励,在全社会继续保持高压“打非”的工作态势。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4月15日)。

  制定实施各街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5日至10月31日)

  各街道要组织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企业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各街道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更好地巩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街道要结合街道实际,抓住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狠抓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街道要监督检查落实到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各街道于2009年12月10日前,将本街道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区安监局危化科,一份书面文档传真至0755-28949000,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jingbo898@sina.com

  联系人:雷伟民 陈惊波 联系电话:0755-28949320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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