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3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相关单位:

  2012年5月25日,东莞市长安镇一家塑胶模具厂在清洗车间内的空压机时,违规使用白电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重伤5人轻伤。5月28日,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某家石化企业一个存储有900立方米苯乙烯的储罐发生大火,暂无人员伤亡报告。这些事故的发生,为我区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特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要提高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发生事故危害性的认识。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涉及各行各业,使用单位量大面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使用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操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缺乏系统了解,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几率较大。使用环节已成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各街道、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近期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查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严格执法,限期达标。各街道和相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使用等企业的监管不能等同一般企业来要求,不能等同一般企业来监管,必须穷尽办法、穷尽手段、严查严究。继续加大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每发现一宗必须按上限处罚一宗,情况严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同时要继续在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全面开展“分类分级达标”活动,并要求全区50%的生产、经营(带仓储)和加油站在今年进行达标验收,凡综合评定分数低于600分的,纳入黑名单、从重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列入淘汰低端企业名单报区政府。

  三、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分类分级达标要求,不断完善企业本身的内部管理和现场安全条件,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切实增强员工的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意识。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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