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级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组织开展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的再培训工作;受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社会办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