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组织全区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负责对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对国家、省、市、区有关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防治重大决策、重点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指导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和安全隐患举报工作。